一、组织管理:
1.工作基本规范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复试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结果。
二、复试、体检
报到时间:2019年10月5日上午9:00—11:00,请提前网上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安排另行通知。具体复试安排关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主页。
报到地点: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108办公室
复试时间:2019年10月5日—10月6日
复试方式:
面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80%)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复试合格择优录取,若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可在录取后自行到西南大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回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108办公室。
参加复试需携带的材料有:1.学生证2.身份证 3.个人简历4.成绩单5.获奖证书(如果有)。
三、接收工作办法的公布方式
(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主页
(2)研招网系统
四、接收结果查询
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中查询。
五、相关政策
西南大学2020年设立“推免优质生源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我院2020年设立“推免优质生源奖学金”,奖励5000元。详情见附件一、附件二。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请致电023-68252991 凌老师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19年9月24日
附件一:
西南大学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西南大学关于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西校〔2012〕351号)和《西南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西校〔2013〕349号)精神,优化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对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设立优秀生源奖学金,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学校接收的来自全国重点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或在高校同类学科排名前列的推免生。
第三条 奖励标准: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奖励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3000元/人。
第四条 奖励方式:学校每年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在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后一次性评定奖励。
第五条 优秀生源奖学金的评定细则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制定。
第六条 优秀生源奖学金每年9月申报,符合条件的新入学推免生填写《西南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初审,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办公室复审,审定通过后统一发放。
第七条 申请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免生,参评条件同时符合该项奖学金不同奖励标准的,适用就高原则,不兼得。
第八条 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免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同时申请学校其它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奖励与资助。
第九条 鼓励各培养单位自主设立本单位的推免生优秀生源奖助学金,不断提升本单位研究生生源质量。
第十条 对于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免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业中途退学的,学校追回该项奖学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原《西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西校〔2015〕202号)同时废止。
附件二: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西南大学关于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西校〔2012〕351号)和《西南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西校〔2013〕349号)精神,优化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对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设立优秀生源奖学金,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学院接收的来自教育部“211”、“985”工程高校或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B+及其以上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限学术型研究生。
第三条奖励标准:奖励金额设置为5000元/人(不含学校奖励)。
第四条奖励方式:通过学院复试被确定录取并符合条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并通过审核后,一次性发放优秀生源奖学金5000元。
第五条申报与评定:优秀生源奖学金的评定细则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制定。该奖学金每年9月申报,符合条件的新入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所在年级初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复审,审定通过后统一发放。
第六条对于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业中途退学的,学院追回该项奖学金。
第七条本办法自2018年9月起实施。
第八条本办法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