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2016级、2017级跨专业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为适应学生拓宽知识面、开发潜能、多元发展、个性发展,现开展2015级、2016级、2017级跨专业选课。
一、选课说明:
1.个性化选修课学分以修习其它专业的课程的途径获得。
2.选课过程中,可向相关学院了解课程详情。
3.考试成绩按照个性化选修课进行登载(不及格也将登载在成绩单中)。
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培养要求,可按学校规定向学院申请将个性化选修课学分转换为本专业、本年级专业选修课学分,但不能转换为本专业应修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
二、选课对象:
2015级、2016级、2017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三、选课时间:
3月26日 14:30—3月27日 16:00
四、注意事项:
1.跨专业选修课程,每名学生每学期只能选一门;且只能跨选不同年级的
课程。
2.若跨专业选修所选课程与本专业课程考试冲突,必须办理本专业课程缓考。请同学们慎重考虑后再选跨专业选课。
3.跨专业选课属于新增选修课类型,正考不及格,只能重选,不补考、不重修。
4.跨专业选修课试听后可退选,退选只开放一次,请慎重选择。退选时间暂定第5周,具体时间教务处网页另行通知。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68253124;68367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