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度
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含重修)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全校期末课程考试分两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
二、考试方式
1.学校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方式及方法的改革。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方式及方法,由学院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核。
2.所有课程的考试(包括学院自行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均以任课学院为单位组织。
三、考试工作要求
课程考试是课程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基本手段。各学院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强化考试规范化,提高考务管理质量。
1.提高认识,强化规范
各院应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西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西校[2015]416号),明确任务,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专人。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强化课程考试命题、制卷与保管、考场管理、阅卷、登分、考试分析总结、归档等重要环节的工作规范。
2.突出重点,严把命题质量关
考试命题质量决定着考试效能。各学院必须强化课程考试命题设计工作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把命题质量的重要性放在首位。
3.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考前应组织本院学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所有学生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参加考试,学院应敦促证件缺失的学生在考前补办证件或由学院开具临时证明。
4.加强考场管理
(1)通知到位。任课学院将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参加考试的对象准确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监考老师,并报任课学院,监考老师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到位,考生由学生所在学院和任课学院同时通知到位。任课学院任课教师除考务必要人员外(如主考巡考及考务),也应安排部分监考人员。
(2)加强督察。学院领导须到考场巡视。请各学院将本学院领导到考场巡视的安排表存院备查。
(3)严格监考。各学院按要求配足监考教师,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各监考教师都应在考试前到学院核实监考时间及考场,考试中认真监考,并如实填写《西南大学期末考试考场记录表》。
(4)加强考评。教务处组织考场情况评估,及时公布考评结果,对好的典型予以表扬。
(5)严肃纪律。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大学课程考核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和《西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考试场次具体时间:
上午:09:00---11:00
下午:15:00---17:00
晚上:19:00---21:00
(二) 期末考试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学院自行组织考试阶段
凡非指定参加学校集中考试的课程,均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或考查。
2.学校统一组织集中考试阶段
(1)全校公共课程考试及重修考试安排表(见附件)
(2)①专业课程考试时间: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3日。
②本学期专业课考试安排必须在教务系统里完成。
五、有关事项
1.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制卷及相关考试用品由任课学院负责。
2.命题单、答题纸、考场记录表必须采用学校统一格式。
3.试卷分析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格式。
4.学生公共课重修查询考试地点和时间(用学号查询):http://202.202.115.68/cx/cxbm.php
5.重修课监考由开课学院安排,其他监考由学生学院安排。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及重修考试安排汇总表.xlsx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xlsx
附件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大学外语》2016级、2017级期末考试安排.xlsx
附件4: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xlsx
关于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含重修)安排的通知.doc
关于组织2013级、2014级毕业生毕业后课程重修及考试的通知.doc
教 务 处
2018年5月31日